去年6月28日16时许,家住桂平市后绿乡的蒋启新携带面额均为100美元的408张假美元,伙同韦某(另案处理)到贵港市汽车西站欲乘车去柳州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蒋启新的行李包里缴获上述假币。经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鉴定,蒋启新携带的假美元均为机制假币,总面额40800美元,折合人民币310806.24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蒋启新辩称其不知持有的408张美元是假币。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蒋启新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其辩解不知是假币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被法院以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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