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住在隔壁的同乡不愿借钱给自己,便趁机盗走其银行卡和密码条,从银行自动取款机取走1.9万元。近日,李印章被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41岁的中年妇女李印章是湖北巴东县的农民。几年前,她和同乡的中年妇女杜某一起到贵港打工,是租住同一层楼的邻居。李印章因欠有他人不少债务,经常被债主上门追讨。为此,李印章曾向杜某借1万元钱急着还债,但遭到杜某的拒绝。李印章十分气愤,决意报复杜某。当她发现杜某的银行卡和密码条存放在衣服口袋的秘密后,于今年1月1日11时许,趁杜某外出房间之机,窜入盗走其银行卡和密码条,马上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处,先后13次取走杜某银行卡内的存款共计1.9万元,全部用于归还赌债。案发后全部退还了杜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李印章采取秘密手段盗走他人数额巨大的钱财,依法构成了盗窃罪。因其到案后自愿认罪,且能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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