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青年苏航因陈某欠其债务未还,便叫朋友卢柳帮追讨。2007年9月29日23时许,卢柳纠集他人强行将陈某挟持到某宾馆房间,苏航要求卢柳想法让陈某还钱才放人。直至33个小时后,陈某才得以离去。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苏航和卢柳先后被抓获归案,依法逮捕。苏航到案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有立功表现。
日前,法院审理后认为,苏航和卢柳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卢柳因犯罪于2006年7月刑满获释,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苏航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卢柳有期徒刑1年,判处苏航拘役3个月25日。
责任编辑: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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