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  |   律界动态  |   案件追踪  |   举案说法  |   立法动态  |   法律评论  |   环球法制  |   立法解读  |   法律专题

武重集团原总经理受审 13次受贿10次在春节前后

2012-02-03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余皓 免费法律咨询

    昨日,武重集团原总经理彭斯林受贿一案开庭。公诉机关指控彭斯林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04万余元、美元1万元,彭斯林当庭供认不讳。

    据指控,2006年10月至去年1月,彭斯林相继担任武重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分管公司的销售及至全面生产经营,此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代理商中介费、业务合作及职务升迁等过程中,非法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指控书认定彭斯林先后13次在酒店、办公室等场合收受7人的贿赂,有10次受贿集中在春节前后。仅2009年春节,他就在办公室收受无锡某机电公司负责人10万元,杭州某机电公司股东1万美元,以及武汉某投资公司负责人1万元购物卡。

    7名行贿人中,武重集团下属销售公司原经理陈某曾先后5次行贿69万余元,其中在2007年、2008年以及2011年春节前,分3次向彭斯林行贿30万元。

    案发后,彭斯林主动退赃90余万元。公诉人认为,鉴于彭斯林有自首及主动退赃等情节,建议法庭对其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法院将择日宣判。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我要评论
友情提示: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向朋友推荐中律网;咨询法律问题,请进入中律网法律咨询中心
更多网友评论(0条)网友评论
我来说两句

快速咨询法律问题

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在线律师为您解答!试试看!
更多>>法律专栏热门文章
更多>>最新网友评论
更多>>最新已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