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公证书搬家,就像吃了定心丸,我们不担心上当受骗!”近日,巫山县又一批生态和扶贫移民搬进新家。政府部门也表示,通过公证,能有效化解矛盾、预防纠纷。
2008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生态和扶贫移民工作的意见》。巫山县政府决定,对庙堂等乡镇进行乡镇生态扶贫搬迁。巫山公证处积极主动介入,促使该县出台《关于在实施生态和扶贫移民工作中加强公证工作的实施办法》。随后,公证员深入各乡镇,宣传生态移民政策、公证法律知识。移民不仅了解了政策,还认识到公证能维护他们的权益。
2008年至2010年,公证人员为移民办理400多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迁出迁入安置合同”和“农村易地扶贫迁出迁入安置合同”公证。拿到公证书后,移民觉得,有了法律担保,再不怕上当受骗,纷纷赞扬公证处做了件好事。各政府部门也对公证处化解矛盾、预防纠纷的做法高度赞赏。
市公证协会表示,我市是移民大市,1993年以来,我市三峡库区各区县公证处办理了有关三峡移民工作的公证13万余件,涉及金额100多亿元。三峡移民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市又开展了生态和扶贫移民。公证机构主动介入,为移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在移民中发展,在发展中移民”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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