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