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指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或者伤残了,民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依法发给死者家属或伤残人员的费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民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民政机关不依法发给抚恤金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民政机关不发给抚恤金;二是,民政机关少发抚恤金或不按时发抚恤金。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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