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房产公司持有同一块土地使用证,编号一样,两证均出自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谁是真的?
匿名者报料,其中一个开发商的法人曾被人仿造签名,用于一份土地转让协议上。事件的另一方则坚决声称,自己没有做任何“克隆”的事情。到底谁做了违法的事情?
异地IP在网站发帖爆料
5月31日,一家网站出现一则帖子:“辽宁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公司)承担沈阳市皇姑区寿泉棚户区改造工程,市政府为此行政划拨了国有土地25万平方米,用商品房收入作为棚户区改造转向资金,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其中‘A0’住宅项目5410平方米土地被辽宁广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公司)分别私刻和伪造万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签字,到皇姑区国土局办理了和万泰公司同一编号的‘2000字第0969号’土地使用证。这种明显的造假行为在皇姑区国土局竟然一路绿灯。 ”
帖子中,还列举出若干“证据”。包括一份司法鉴定结论,按照这份“结论”:一份关键的土地转让材料上万泰公司法人签名是假的。
记者找到多位接近万泰公司的人士,他们均表示,帖子讲的事确实有。“那签字肯定不是黎沈香本人的,警方已经介入了。 ”
不过,当记者找到辽宁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阳江街华泰新都小区里的办公地点时,工作人员却表示,“领导不在。”一位接近万泰公司高层的人表示,“不可能站出来说。得罪政府的事怎么干?”
查找发帖者的IP,甚至不在沈阳。
“A0”字号地块“一女二嫁”
前日,本报记者来到争议地块的广厦公司售楼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坚决地否认了万泰的说法:“我们现在土地使用证已经下来一年多了,他(万泰公司)一直没告,现在工程已经快完事了,所有的手续都全了,已经开始办理入住了,又整这事,万泰(公司)整这事不是一回两回了,现在我们也决定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这件事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
“假的就是假的,你想想,这有司法部门的鉴定报告,你说是真是假,这么大的事只有当事人签字才有效。”这位黎姓亲属语气很肯定。
按照匿名发帖者的陈述:2009年7月,万泰公司在国土部门查询档案发现了这份“黎沈香签字”,其中包括《土地转让协议书》、《沈阳市国有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沈阳市国有土地登记法人委托书》。协议书内容是万泰公司将54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广厦公司。落款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
“万泰公司要皇姑区国土局对广厦公司的假证予以收缴,并给一个说法。”“但皇姑区国土局一不收回原土地证,二不发书面变更通知。”对于那份“假签名”,广厦公司这位男性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如果你们不相信,我们也可以做鉴定。 ”
国土局:万泰像疯狗一样乱咬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土地使用权必须收回原有土地证,重新颁发新土地证。皇姑区国土局不收回万泰公司土地证,不下达变更通知,私下却制作假土地证给广厦公司。 ”
前日,在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三楼规划科,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这位工作人员说:“纯属造谣,没有的事,黎沈香欠政府的钱,她还像疯狗一样咬政府”。
这位工作人员称,万泰公司承担沈阳市皇姑区寿泉棚户区改造工程,也就是老百姓的回迁房,由于万泰公司本身经营不善,把商品房盖完之后,回迁房盖不上了,大约有3000多个老百姓不能按期回迁,在这种情况下,皇姑区政府帮助万泰公司贷款一笔资金。
通过这比资金,万泰公司把剩余的回迁房盖完了,使得老百姓按期回迁。但是政府拿的钱万泰公司一直没还上,无奈之下,万泰公司以部分楼花(地皮),其中包括那个地块,抵押给政府,然后政府再出让这部分土地,所得归还政府。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广厦公司当时是给万泰公司盖楼干活的”,当时的广厦公司属于建筑公司,万泰公司欠广厦公司的工程款,“一千多万还是两千多万,多少钱记不清了”。广厦公司选择罢工,为了不延误工期,政府出面担保,广厦在没得到应有的工程款的情况下,把后期的楼盘盖完了。“万泰公司没给广厦公司干活钱。”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广厦公司找到政府,政府把地块划拨给广厦公司顶钱了。“地块已经不是万泰公司的了,万泰公司当时也认可。而且当时万泰公司和广厦公司双方之间是有协议的。这事纯属造谣,谁有那么大胆子能做出这事。政府划拨给广厦后,广厦公司补交的了相应的出让金,在市里重新走的手续,现在广厦已经更完名了。 ”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张俊明律师认为,如果万泰认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给广厦公司颁发的相关手续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相应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