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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有限制吗

2010-12-29 来源: 作者: 免费法律咨询
  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使用其正式姓名。正式姓名即公民登记在户口簿上的姓名。而所谓重要的法律行为,指公民从事重大的、涉及第三者利益或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

  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的姓名权具有专有性。

  此外,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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