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 | 交通肇事逃逸 | 交通肇事赔偿 |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

事故诉讼是否有时效限制

2011-03-03 来源: 作者: 免费法律咨询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我要评论
友情提示: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请向朋友推荐中律网;咨询法律问题,请进入中律网法律咨询中心
更多网友评论(0条)网友评论
我来说两句

快速咨询法律问题

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在线律师为您解答!试试看!
更多>>法律专栏热门文章
更多>>最新网友评论
更多>>最新已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