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李世寅 陈晋 受他人指使,竟然非法拘禁孕妇,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9日晚,被告人童某受钟某利(另处理)指使,因认为怀孕的被害人周某玲拖欠钟某利款项,遂伙同他人将周某玲先后带至中山市古镇镇六坊村东兴中路一茶庄、冈南村某沙场、冈南村中心路某公寓8402房、六坊村中兴大道中某酒店5136房予以禁锢,并言语威胁周某玲还款。次日上午11时许,公安人员在古镇镇六坊村中兴大道中某酒店5136房解救被害人周某玲,并当场抓获被告人童某。被害人周某玲称,童某让其立即还2万元钱,以不还钱便捅死等言语威胁,其后来趁看守自己的人睡着,发短信给朋友报警获救。法院认为,被告人童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