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格

2008-08-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免费法律咨询

       要理解人格权,首先要理解人格这个概念。人格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具有双重含义。

       人格的第一种含义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备条件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力能力是指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凡具有民事权利的人,就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因此民事权利能力又称为民事权利义务能力。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才能成为民法上的人。这里的人格,可称为法律上的资格。

       在此含义上使用人格这个 概念是公民或法人享有人格权的基础;只有具有法律上的资格,才可能享有人格权。

       人格的第二种含义是指人格是一种应受法律的利益。在此含义上人格实际上是作为人格权的客体。它具体包括公民的生理活动能力的安全、公民的人身自由、主体获得的良好的评价、公民的尊严、公民的个人生活秘密等等,这些都是公民享有的应受人格权法保护的人格权益。人格权益是主体的最高利益,保护人格权益旨在维护主体作为人的存在,并为主体从事财产活动提供前提条件。它与主体的财产利益一起共同成为民法所保护的客体。

        区别人格的不同含义,有助于理解和把握人格权。人格权所谓之人格,采取的是第二种含义。作为人的主体资格的人格与作为人格权客体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以主体资格作为人格权的客体,必将滋生歧视。

 

责任编辑: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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